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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202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

添加时间:2023-08-02 20:07:25 点击次数:6039

  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 <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皖人社发〔2010〕78号)规定和《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要求,结合本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实际,现将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:

  一、专业测试

  (一)专业测试方式

 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  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,满分100分。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。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,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。

  (二)时间和地点

  1、专业测试时间:测试时间段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8:30-12:00,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岗位代码为 3000605。应聘人员请于专业测试当天8:00前报到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。

  2、地点:安徽省卫生援外培训大厦6楼会议室(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20号)。

 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测试当天8:00前到安徽省卫生援外培训大厦7楼会议室报到,未按时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 3.面试顺序: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。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。

  (三)面试考官构成

 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,设立面试考官组,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,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。

  二、成绩合成

 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,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。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,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。

  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占50%、专业测试成绩占50%合成确定。成绩合成时,笔试成绩、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,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,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。

  计算公式:[(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成绩+《综合应用能力》成绩)÷2÷1.5]×0.5+专业测试成绩×0.5。

 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1: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、考察对象(如最终成绩相同,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、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成绩、《综合应用能力》成绩得分高者优先;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,则采取加试的方法,加试方案另行公布)。

 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网站(安徽血液安全信息网)公布考试最终成绩。

  三、体检考察

  体检工作按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3〕208号)等规定执行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
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,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岗位匹配、“三龄二历”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,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,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,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。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,不作为拟聘用人选。

  根据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皖办发〔2017〕24号)等文件精神,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,考察环节不予合格。

  对体检、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,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,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,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各不超过两次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,不再递补。

  四、签约聘用

  对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经中心支委会研究同意后,在中心网站(安徽血液安全信息网)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示7天。

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、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规定,新进人员须与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确立人事关系,并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

  五、组织领导与监督

 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我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,由中心负责组织实施。招聘工作遵循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监督下开展。由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、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负责组织实施,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,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
  咨询电话:0551-62669035 (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办公室) 

  监督电话:0551-62669035 (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)

  0551-62998025(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)    

 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。

  附件: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

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

2023年8月2日

岗位代码

序号

准考证号

笔试成绩

 

 

3000605

1

2134300601623

217.5

2

2134300601718

216.0

3

2134300601705

214.0

4

2134300601628

210.0

5

2134300601712

209.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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