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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3年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和输血病历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13-07-16 08:25:40 点击次数:2259

各市卫生局、广德、宿松县卫生局、省直三级综合性医院:

 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令第85号),推动全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合理、安全、有效,决定在全省开展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和输血病历专项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督查和评价内容

  (一)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令第85号)宣传学习和贯彻情况

  (二)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输血科建设管理情况

  (三) 输血病历合理输血情况评价

  (四)2012年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

  二、督查和评价范围、方法

  三级综合性医院由我厅组织专家督查,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辖区市卫生局组织督查。督查方法包括座谈交流,重点了解上年度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、现场查看输血科设置和建设情况、查阅相关文件、培训管理和工作记录、医护人员输血相关知识书面考核、抽取输血病历等。

  三、 组织分工

  三级综合性医院督查和评价工作分四组进行,具体人员安排如下:

  第一组:组长:费勤福

  成员:李瑞、张循善、郭晓婕、胡庆生、雷洁

  督查单位:省立医院(含省立医院南区)、蚌医一附院、蚌医二附院、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、宿州市人民医院、淮北市人民医院、淮北矿工总医院。

  第二组:组长:冯书礼

  成员:李响、潘健、王仕刚、樊春、程庆芝

  检查单位:安医大一附院、皖医弋矶山医院、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、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、马鞍山市人民医院、马鞍山市中心医院、皖医二附院、宣城市人民医院。  

  第三组:组长:杨志平

  成员:姬劲松、陆应玉、吴学忠、赵平

  检查单位: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、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、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、淮南朝阳医院、淮南新华医院、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、阜阳市人民医院、亳州市人民医院。

  第四组:组长:范文安

  成员:洪李霞、林正明、程卫芳、陈罡

  检查单位:安医大二附院、六安市人民医院、安庆市立医院、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、池州市人民医院、铜陵市人民医院、黄山市人民医院、安医大巢湖附院。

  四、时间安排

  三级综合性医院督查工作于2013年8月上旬开始,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。其它医院督查工作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,在10月底前完成并将总结材料书面报送省血液管理中心。

  五、有关要求和事项

  1、省级督查组成员在督查前由省血液管理中心组织培训,统一督查标准、方法和要求。

  2、督查工作中要严格督查标准和廉政纪律,做到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。

  3、三级综合性医院输血病历评价工作由省血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,督查组现场抽取输血病历并封存带回。

  4、省血液管理中心联系人:范文安、洪李霞;联系电话:0551—62242968,传真:0551-62669035;电子邮箱:ahxgzx@yeah.net。


       附: 2013年三级综合性医院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内容和考评方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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