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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一星——刘更生

添加时间:2024-06-24

  

  刘更生,男,中共党员,1954年10月生。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处级检察员,检务督察室主任。

  从1999年10月9日第一次献出200毫升鲜血,到今年6月底共捐献全血10000毫升,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。14年来,刘更生一直参加无偿献血不间断,每年都坚持定期无偿献血2次,献血量从2007年后分别达到国家铜奖、银奖和金奖标准,他用自己健康的鲜血减轻了患者的病痛、挽救了他人的生命,为社会奉献了爱心。刘更生还是市无偿献血志愿者的第一批成员。在单位,他向院领导建议,请市中心血站的专家到院里给干警们作无偿献血科学报告,消除疑虑澄清误解;在他的带动下,无偿献血已成为市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,上至院领导,下至新进的青年干警,都加入了无偿献血志愿者的队伍。平时他现身说法,积极宣传无偿献血对个人对社会的好处。在社会,他和志愿者、血站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,向市民宣传无偿献血知识;参加义务植树等各种公益活动宣传无偿献血,不断壮大无偿献血者队伍。爱好体育活动的刘更生,自从参加无偿献血以后,为保证每次献血都能合格,更是注重锻炼身体,常年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以上,冬练三九、夏练三伏,打球、练哑铃、快步走、慢跑,从未间断,是院里的体育活动积极分子和多个项目的主力队员,还获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。

  回顾14年的无偿献血历程,刘更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,热情宣传无偿献血知识,坚持锻炼身体不放松。他奉献着、充实着、快乐着……,他的经历成为无偿献血“我献血,我健康,我快乐”的生动诠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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